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14人受审!安康中院公开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发布时间:09-07
分享到:

原标题:14人受审!安康中院公开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

中国法院网讯  9月2日,被告人吴某等14人涉嫌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二审,在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审法院认定,20207月以来,被告人吴某等7人先后在河北多地银行,测试银行卡转账金额和限制条件,通过微信群发送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信息,上线人员将钱转入后发送新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号信息,再由吴某将钱转出,为境外犯罪团伙的非法资金进行流转活动。被告人杨某等7人明知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工具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他人会利用其提供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和手机卡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积极向吴某等人的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和手机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等7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通过帮助转账、取现转存及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等方式,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判处五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两年至两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等12人向安康中院提出上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罪名、量刑提出异议,安康中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前,法官及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组织进行阅卷,核查被告人基本情况,充分听取被告人关于案件程序事项和指控犯罪事实的意见。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检察员、辩护人与被告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进展顺利。庭审结束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娜

本网责编:赵廷举

本网编辑:赵金霞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